一、合作关系
承租方(买方客户):
出租方(融资业务操作方):浙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浙租公司)
设备制造商(卖方):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赤道公司)
二、操作流程
1、赤道公司于2002年**公司签订设备购买合同意向书
2、**公司选择浙租公司作为融资业务操作方,并向其提交相关资信材料 ,并于2002年8月签订了合作意向书
3、赤道公司与浙江金融租赁公司进行商务洽谈,并于8月20日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,合同额为RMB1140万元,合同规定,在合同签订1个月内付给赤道公司设备款的80%,余款一年内付清。
4、**公司与浙租公司进行商务洽谈,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
1)**公司上级单位为其提供信用担保,并将所购设备进行抵押
2)**公司付首付款(信用保证金)300万,设备租期3年,租金按季度等额偿付
5、赤道公司与**公司进行技术洽谈,明确所购产品的规格型号、质量要求及交货日期和地点,赤道公司客户服务直接对**公司负责
6、赤道公司于2002年12月按合同要求将设备交接给**公司
三、案例分析
**公司选择浙租为业务操作方购买我司,大大简化了其运作程序和财务操作程序,
提高了公司的工作效率,节省了时间,同时只先期投入资金300万,并利用上级单位的"无形商誉"和设备抵押担保,从而获得了该设备的使用权,在3年的租期内,**公司可用新设备创造出远高于所付租金的利润,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和国家相关的优惠税收政策,所谓"借机生蛋",三年后**公司不仅可以获得可观的利润,并且在偿付租金后取得该设备的最终所有权,"以蛋还机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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